按照阳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《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为进一步深化该县商事制度改革,推进政府职能转变,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。畜牧局召开班子工作会议进行研究,立足我县畜牧工作实际,结合畜牧行政审批具体事项,制定了事中、事后监管工作方案。
依据国务院对于“先照后证”有关规定,我局三项由本单位发证的行政审批改为后置,并按照相关要求在行政审批系统上进行公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