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政药政科(挂行政许可科牌子):
拟订兽药、兽医器械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;负责兽医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;指导官方兽医、执业兽医管理工作;负责兽药、兽药器械、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;负责兽药广告审批;组织拟订和实施辖区内兽药产品质量抽检计划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。
负责核发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》、核 发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、动物及其产品检疫、对兽医从业者进行许可审查发证、核发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等5项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受理、审查和决定。
科 长:李淑梅
电 话:0635-7106610 |